2025-01-16 16:15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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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关“初中历史题型及解答技巧”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初中历史题型及解答技巧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初中历史题型的答题思路和方法是什么?需要了解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初中历史题型及解答技巧”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
初中历史题型及解答技巧
1、表述型选择题(肯定型选择题)
(1)特点:两种形式:一在“题干”中提出历史概念,在选项中表述对概念的阐释;二是在“题干”中进行阐释,在选项中列出相关概念。常出现的标志性词语有“实质、含义、目的、标志、特点、表现、反映、性质”等。
(2)解法:关键在于复习备考中正确把握和理解相关历史概念的实质和内涵。
2、否定型选择题(逆向选择题)
(1)特点:否定型选择题即要求选出不符合史实和历史逻辑关系的选项,也称为逆向选择题。常出现的标志性词语有“不是”、“不正确”、“不包括”、“错误的”、“无关的”、“不属于”等。
(2)解法:在做此类题时,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历史概念,要注意历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分析问题时要注意逆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的培养。此类题的主要做题方法有:
①排除法,通过排除符合史实和历史逻辑关系的选项,选出符合题意的选项;
②推理法,若不能确定某个选项时,可以先假设此选项正确,然后再根据所学知识进行推理,分析其结论是否符合史实和历史逻辑关系;③直选法,根据自己对历史事实的认识和理解,直接确定不符合史实和历史逻辑关系的选项。
3、排序型选择题
(1)特点:即把打乱了顺序的事件按一定的要求(时间、空间或逻辑顺序)排列出正确的顺序。
(2)解法:首先可采用逐个序号判断法解答,以时间先后,人物、事件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即可得出正确答案。其次还可采用首尾判断法解答,找出最先(早、快)、最后(晚、慢),确定正确答案。
4、比较型选择题
(1)特点:题干中常出现的标志性词语有“相同”、“不同”、“新特点”、“新变化”、“继承了……”、“发展了……”等。
(2)解法:根据题干提供的条件,找出两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组合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判断。
5、因果型选择题
(1)特点:一是题干列出了某一历史结果,备选项列出的是原因,常出现的标志性词语有“原因是”“目的”“是为了”等,而在考查原因时又多进行细化,如考查“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历史原因”“主观原因”等。另一种是题干列出的是历史原因,备选项列出的是结果常出现的标志性词语有“影响”、“结果”等。
(2)审题方法:一是要正确理解有关概念的含义,如原因方面要区别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主要原因及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及间接原因、历史原因及根本原因等。二是要注意历史事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全面分析和把握影响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三是在做题时要准确把握题干与备选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弄清二者之间谁是因谁是果。
(3)解答方法:①采取时间顺序的方法判断因果关系,在前者一定是因。②运用基本理论的推理得出答案,如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那么客观存在就是因,主观意识是果。③类似的还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
拓展阅读:初中历史答题思路
1、答题的文字表达方式。文字表达一要字迹端正、排列整齐、疏密得当,二要文句通顺、平实、语言准确、三要在形式上“三化”,即段落化,一问一段,简明直观、要点化,一个得分点一句话,序号化,不同的段和不同的句上标出不同的序号,做到条理分明,一目了然。
2、如何分析变法或改革成败的原因。注意四点:一是看当时历史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改革或变法是否符合历史潮流和趋势。二看改革的政策与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得以有效贯彻。三看新旧势力的力量对比。四看改革者的素质如何。
3、外显比较式问答题的解题思路。外显比较式问答题的特点是比较的范围具有确定性。解答时要认真审清比较对象比较项、限制条件,分析问答题要求与课本知识的关系,然后按设定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4、内隐比较式问答题的解题方法。解答此类内隐式比较问答题,关键是根据题意,比较对象做具体分析,自己设法确定比较项。如果是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的比较,比较项一般从背景、原因、过程、特点、结果、影响和性质等方面确定,如果是历史人物,比较项一般从所处时代、所处阶级、主要功绩、局限性、历史地位、影响评价等方面确定。
1769年,拿破仑出生在科西嘉岛上的一个法律职业者家庭,他的父亲是个律师,为人正直,伸张正义。由于家庭环境的熏陶,少小时代的拿破仑就非常关注社会,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曾经为政府补贴问题,执意向政府讨回公道,以维护家庭利益。但是,对拿破仑法治思想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的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法学思想。拿破仑的少年时期正赶上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当时法国的著名学者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在自然权利、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法治国家”的思想,在政治上主张废除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并且,在法国大革命中,法律成为革命最重要的武器。资产阶级以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学说为基础进行了必要的立法工作。虽然在大革命中,特别是在恐怖年代里,也发生过许多背离法制的暴虐事件,但是在主流上法律的尊严仍然是不可动摇的。
法国曾是诞生法学思想家的摇篮,早在君主专制时期,法国为适应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级的法权要求,就产生了博丹的国家主权理论和朴蒂埃的私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还带有不少封建制度的影响和痕迹,但却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学的确立提供了历史基础。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胜利,为法国近代法学的确立开辟了道路。但是,革命前夕,在孟德斯鸠、卢梭以及罗伯斯庇尔等思想家的法律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近代法国的法理学。可见,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法学思想在当时社会的影响之深远,它不仅改变了人们对法律的态度,而且树立起了法律的主流和尊严地位。
拿破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接受着文化教育和思想熏陶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拿破仑。早在求学期间,拿破仑即阅读过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大量著作。据学者考证,上学期间“他迷恋上了卢梭、孟德斯鸠、伏尔泰等启蒙学者的著作,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尤感兴趣。”[2]这些启蒙思想家著作中所蕴涵的法律思想对拿破仑的影响和启发非常之大,尤其是卢梭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社会契约理论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进程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拿破仑法治思想的形成。例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勇敢地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当人民的权力被剥夺并被用来压迫和奴役人民时,人民有权解除社会契约,推翻现存不公道的制度,建立符合人民意愿的制度。卢梭曾在法国慷慨激昂地陈词,认为科西嘉人最适合立法。卢梭的思想深深地触动了拿破仑。后者从卢梭的这些思想中受到莫大的启发和鼓舞。后来拿破仑在谈到国君和人民的契约问题时提道:“至于说到人类的法律,在君主违犯法律之后也就不存在任何法律了。或者是人民制定法律并且自愿服从君主的统治;或者是君主制定法律。在第一种情况下,君主职权的性质规定了有无法逃避的义务去履行契约。在第二种情况下,法律应该适应政府的宗旨,也就是为了人民的安宁和福利。如果不是这样,则十分明显,人民将回复到原始状态。既然政府不考虑社会契约的宗旨,他就会自行解体。……人民有权随时收回交出去的主权”。从这里,不难发现拿破仑受卢梭法治思想影响之深。可以说,卢梭的法治思想奠定了拿破仑法治思想的基础。
自此以后,拿破仑在表达自己的政治思想时,不时地套用卢梭的“人民主权”、“社会契约”、“公共意志”、“自然法则”等政治术语,他把卢梭当作他的同胞和朋友,他为卢梭的观点辩护。[3]后来,拿破仑在执政期间,按自己的方式发展了卢梭等人的政治思想和法治学说。例如《拿破仑法典》是以自然法构想为基础的,就平等原则有两项规定,一是法国人,毫无例外地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二是在原则上每个人从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规定显然是卢梭的“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人人都是平等的”思想的具体体现。马克思指出《拿破仑法典》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卢梭的思想。拿破仑也多次说过,“没有卢梭,就没有法国革命”和“我是法国革命之子”。卢梭的政治和法治思想启发了拿破仑,在拿破仑思想中打下了烙印。
此外,拿破仑在发动政变前,曾经接触到不少司法界人士。从司法界人士那里,他了解了不少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例如,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当时的司法部长兼救国委员会和五百人院主席康巴塞雷斯,是拿破仑的好朋友,拿破仑非常喜欢与康巴塞雷斯交往。执政后,拿破仑继续与司法界和法学界人士打交道。就这样,在长期的工作交往过程中,康巴塞雷斯等一批法学家和法官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点对拿破仑法治思想的进一步形成无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拿破仑的法治思想更加成熟。
正是在卢梭等思想家和法学家的影响下,拿破仑的法治思想逐渐形成。他的这种思想为后来执政期间建立法国近代法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就在雾月政变的当天,拿破仑在元老院发表了一篇简短的演说。在这篇演说中,他认为:对于危急中的共和国,人民应该颁布法令去拯救她,我们的双手有能力完成它。我们要的是基于真正自由、平等、人民代表制各原则的共和国。因此,拿破仑对法治的态度是积极的,同时也表明,拿破仑准备依照法律来建设新生的共和国的坚强决心。
执政后,拿破仑的法治思想鲜明地表现了出来,他带着强烈的立法愿望投入到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之中,可以说,高度重视立法是拿破仑法治思想的核心。在这一核心思想指导下,拿破仑非常重视法律人才,认真严肃地对待立法工作。
首先,他非常器重司法人才,广罗法律人才,并委以重用。他看重法律人才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康巴塞雷斯就是拿破仑非常赏识的法律人才之一。政变前,康巴塞雷斯作为法官曾是拿破仑政变计划的积极支持者。政变后,拿破仑委以重任,使他成为拿破仑政府的第二执政。除了康巴塞雷斯,拿破仑还委托法学权威西哀耶斯起草新的宪法草案。1799年12月26日,拿破仑又授权参政院以发布意见的形式解释法令,扩大了参政院的权限。参政院实际上是拿破仑的咨询机构,其中法律人才占相当比例,例如法学家、民法起草人波塔利斯,还有法学家、一系列法典的起草人蒂博多。要知道,众多法律人才组成的参政院在拿破仑政权体系中拥有重要地位,正是参政院完成了几部重要的组织法和法典的编纂工作。拿破仑虽没有治国方面的经验,也缺乏必要的专门知识,但是他坚信一条原则,那就是依靠人才和法制来治理国家。“他器重那些在法国革命期间有过行政经验的人,不时地请教他们,并善于使用他们。安排他们有的负责立法,有的负责内务。”[4]在拿破仑的统治机构中,法律人才占了一定比例,为政府立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拿破仑对法律人才及法治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其次,拿破仑对立法工作的态度既坚决又认真。在法国革命胜利后的历届政府***中没有一个像拿破仑那样重视并坚定不移地领导立法工作。史料记载,19世纪初叶,大革命后的法国在第一执政拿破仑的主持下,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进行法制变革,成功地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的法治理想变成了现实,创造了西方法制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大陆法系。套用史家Michelet一句令人难忘的话来说,法国大革命实乃是“法律的降临”(ravenementdelaloi)。1800年马仑哥和霍亨林战役之后,法国出现了连续几年的和平时期,为了肯定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消除过去由于政局动荡和战乱所造成的法律不统一现象,拿破仑迫切需要法律的支持,因而非常重视立法工作,亲自主持编纂了一系列重要法典。
拿破仑执政后立即进行制宪工作,在他的重视和主持下,1799年年底,共和八年宪法草案迅速经过讨论和修改,交付全民投票表决,最终以压倒多数通过。这部宪法是拿破仑政府组织的基本文件,在该宪法的第41条明确赋予第一执政公布法律及任命全部刑事和民事法官的权力,充分体现了拿破仑对法律在国家生活中地位的认识程度之深刻。1804年拿破仑称帝,1814年通过钦定宪法宣布皇帝权威,体现宪法在法国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1815年3月,拿破仑返回巴黎,即使只有百日复辟的日子,他也没有忘记颁布新宪法,对原有宪法进行修改,成为他的第三部宪法修正案,也即《帝国宪法附加法》。除了制定适合自己统治的宪法外,拿破仑还于1800年-1804年主持制定并颁布了《法国民法典》,1806年制定了《法国民事诉讼法典》,1807年又制定了《法国商法典》。1808年拿破仑又主持制定了《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和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这些立法为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西欧大陆国家提供了立法的范本,正是在它们的基础上形成了资本主义一大法系——大陆法系。
但是,拿破仑政府的立法工作并不是很顺利地进行的。例如,当拿破仑下发旨令颁布商法典时,他身边的人不太理解,因为“其他所有皇帝法令都意在毁灭商业,而拿破仑偏偏公布一部商法,至少是令人奇怪的”。这种看法从一个侧面反映拿破仑在商业立法方面肯定遇到了阻力,此时强烈的法治思想和领导才能支撑着拿破仑,使他冲破了重重困难。他坚决认为法国的商业发展离不开商法典,终于在他的坚持和努力之下,《法国商法典》获得通过。又如著名的《法国民法典》,被法学家称为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被恩格斯称之为“典型的资产阶级新社会的法典”。但是,这部法典的诞生同样离不开拿破仑的极力支持。对此,当时参政院成员参与讨论法典草案的蒂博多曾留下回忆录,据他回忆,拿破仑在参政院审议起草委员会为讨论民法典草案举行的102次会议中,至少在57次会议上作为主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参政院为草案共召开过87次会议,其中35次是在拿破仑主持下进行的。又据史料记载,讨论法典草案的会议往往开到深夜。拿破仑主持会议时,“他倾听着法学家们的讨论,当讨论快要纠缠不清时,他便出来,理个头绪,并以醒目的方式,把结论归纳出来。”虽然在制定某些法典的过程中阻力重重,但是拿破仑都将其果断地予以解决。拿破仑以极大的热情和审慎的精神投入到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正如德国人所言:在世人眼中,拿破仑对立法的参与多少渗入了他那种伟人的气魄。这些回忆与记载足以说明拿破仑对立法的重视程度。在当代法学界,流行一种观点:拿破仑最不朽的贡献在于为后世留下了一部虽历经修改仍沿用至今的《法国民法典》。正是这一法典,奠定了一系列流传至今的现代民法原则,创造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制度。拿破仑之所以亲自参加法典草案的讨论,不是由于他对立法的个人爱好,而是为了从法律上加强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按他的话来说,就是为了“治理国家”。可见,拿破仑高度重视立法的法治思想在制定《法国民法典》的过程中熠熠生辉。
最后,拿破仑潜心钻研法律知识,追求立法质量。拿破仑非常认真地对待每一部法典的制定,不惜亲自研究相关法律知识,例如“他曾向执政官康巴塞雷斯要来一些法学书,特别是国民公会为制定新民法而准备的各种有关材料。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这些书,正像他在专心致志地处理政教协议时阅读有关宗教论战的书一样。不久,他在头脑里把民法的一般原则作出分类,并很快同他业已掌握的某些概念联系起来,他对民法的丰富知识和极其清彻的理解力,使他有能力领导这一如此重要的工作,甚至能在讨论中提供大部分是正确、新颖、深刻的观念。”,也正是由于拿破仑的领导与示范作用,才给包括《法国刑法典》在内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的顺利诞生提供了有利条件。后人对拿破仑立法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拿破仑法典》在资本主义法律发展史乃至整个人类法律发展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其作用和影响不仅仅限于法律本身,而是超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许多国家的立法蓝本,最终形成与普通法系相并列的作为资本主义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毫无疑问,十九世纪初法国宪法及法典的制定和颁布,拿破仑作为一国之君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法国近代法制的建立与拿破仑高度重视立法的事实是分不开的。因此,拿破仑执政期间是法国建立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时期,也是法国近代法制真正确立的时期。拿破仑本人对于他在制定民法典中的作用也极为自豪,他曾说过:“我的光荣并不在于赢得了40次战役,因为滑铁卢一役便使得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但是我的民法典却不会被忘记,它将永世长存。”
除了重视制定宪法、民法等国家主要法律之外,拿破仑也非常重视其他领域的立法工作。例如,为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工作效率,拿破仑又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因为“拿破仑政权的另一项成就是加强法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当时法国划分为88个郡,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大为加强。政府工作要求高效率,反对文牍主义。”又如,拿破仑进行了经济立法,实行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一方面大力推行保护关税政策,不断提高进口税率,阻止外国工业品进入法国市场;另一方面对本国工商企业给予种种帮助,如拨款补助,发给津贴,进行国家订货,奖励使用机器,开展竞赛活动,实行专利权制度,举办博览会等。在各生产部门中,政府重点照顾军事工业,使其能适应战争的需要。此外,在1803年3月,拿破仑颁布共和国法令,即《法国公证法》,对公证人、公证组织和地位作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奠定了现代公证制度的基础,以致法国成了现代公证制度的诞生地。后来,法国公证法虽几经修改、完善,但基本沿袭了拿破仑时期公证制度的模式,并对欧洲大陆及拉美等国公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
拿破仑在位期间的一系列立法为当时法国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法制基础,它顺应了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的新形势,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法国国内新的经济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也促进了法国和西方向资本主义法制社会的过渡,这是拿破仑对法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贡献。
总之,由于拿破仑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由于他对法治国家执着追求的精神感动了法国上流社会的有识之士,使得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制建设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法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与拿破仑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核心思想是密不可分的。
拿破仑崇尚一个理性的社会,他制定法典的目的在于创造一个全新的法律秩序,以法律推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拿破仑在当政期间,不仅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而且非常注重法治实践,严格依法治理国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拿破仑依法管理国家。在一系列法典出台以后,拿破仑号召法国全体民众务必以法律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切实贯彻各部法典的精神。其实,拿破仑在制定法典时尤其是制定《法国民法典》时,反复强调:要使法典成为人人必备,人人能读懂的书,其目的就是让法律成为法国广大人们生活的准则,依法治理国家。同时法典本身也对执法者和民众提出了要求,例如法典条文具体规定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民法典要求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求对违法者绳之以法,要求执法者按法办理。对于政府官员,拿破仑依法淘汰冗员,选拔人才。改革税收制度,整顿财政机构,加强监督,严惩贪污盗窃和营私舞弊分子,扭转了督政府时期财政混乱的局面。与此同时,拿破仑领导改组了法院,成立了司法部和警务司。一句话,拿破仑执政时极为重视依法管理国家的各项事业。
由于法典的贯彻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稳定和巩固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例如,《法国民法典》主张人人自由平等,第537条、544条以具体的条款形式确保绝对的个人私有制,这些条款付诸实施后极大地激发了个人的积极性,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条件。《拿破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思想是在法律上承认了被法国大革命完全改变的社会秩序,维护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了封建残余势力,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815年与1789年相比,生铁增产一倍多,粮食增产1/3。在实践中,这些法典的贯彻落实使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以致使法国从1804年起进入帝国时代。
他的思维方式是"衣橱"式.外在表现,他能集中精力做一件事,或两三件事,连续10几个小时不分一点神.他在制定法典时能战胜法国的法律权威就是因为别人都不能这么集中精力,一分神就辩论不过一直集中思考问题的拿破仑了;
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回忆录>中说他能这样做是因为他的头脑象个大衣橱,有许多抽屉,当他思考某个问题时,处理某方面事件时,他就将其它的抽屉都关上,只开这个抽屉;当他要睡觉时则关上所有的抽屉.
所以他经常在战争间隙的十几分钟睡上一小会,而且能在几分钟内睡着,象他那样日理万机的政治家能这样很少见.毛泽东一生都被难入睡所困挠.白岩松曾好多年失眠,差点自杀\崔永元则到现在还是个严重失眠患者.
不过我试过象拿破仑这样做,确实做事情能专心致志,而且精力感觉非常充沛,但很容易忘记其它事,而且换个事做就很难.所以他还是有天赋的.
拿破仑的思维方式另一个被他经常称道的是务实.他的大臣说皇帝甚至不相信任何不能拿给他看到现实的东西.比如拿破仑与贵妇们聊天常常问她们有几个小孩,每个多大,什么时候在哪生的.让人尴尬不已.皇帝理政时常常很关心实在的细节,比如他追问大臣巴黎的盐价为什么长了一分钱.他常常要全国的图书馆和出版商将藏书和出版的所有书名清单给他,而且要非常准确,由他决定再增加什么样的书,各增加几本.士兵花名册更是皇帝的”圣经”,他常常看,并能记住惊人的人名,知道谁谁在哪个军团.
所以拿破仑治国从不依赖空虚的意识形态\或某种治国思想,他以科学务实为原则.所以法国的政治治理得很强盛.他的挫败是军事不是政治.当时 的人说第一执政一年治理的政务比那些帝王在一个世纪里治理的还要多.
给你个历史常用的万能答题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历史背景=(国内+国际)(经济+政治+文化+……)
⑴经济背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经济格局+……
⑵政治背景=政局+制度+体制+政策+阶级+民族+外交+军事+……
⑶文化背景=思想、宗教+科技+教育+……
2、历史条件:与背景分析基本相同,更侧重于有利因素
3、原因广度:原因=主观(内因)+客观(外因)
⑴主观原因:事件发起、参与者内在经济、政治、思想诸方面因素
⑵客观原因:自然、社会环境、外在各方面经济、政治、思想因素等
原因广度与背景分析方法基本相同,背景侧重于静态分析,原因更侧重于动态分析。
4、原因深度:原因:→直接→主要→根本
⑴直接原因:最直接引发事件的偶然性因素(导火线、借口等)
⑵主要原因:包括引发事件的主观、客观各方面重要因素
⑶根本原因:历史趋势(生产力发展、时代要求)+主观需要等
三者既有层次区别,又有联系渗透,如“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主要原因涉及当时国内外各种矛盾,包括帝国主义侵略、北洋军阀黑暗统治、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无产阶级壮大、十月革命影响、马克思主义传播等因素;根本原因则是主要原因中最深层的因素。
5、矛盾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阶级矛盾、阶级内部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不同利益集团矛盾……
***答题思路***
1答题的文字表达方式
基本方法:文字表达一要字迹端正、排列整齐、疏密得当;二要文句通顺、平实、语言准确;三要在形式上“三化”,即段落化,一问一段,简明直观;要点化,一个得分点一句话;序号化,不同的段和不同的句上标出不同的序号,做到条理分明,一目了然。
2如何分析变法或改革成败的原因:
基本方法:注意四点:一是看当时历史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改革或变法是否符合历史潮流和趋势。二看改革的政策与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得以有效贯彻。三看新旧势力的力量对比。四看改革者的素质如何。
3外显比较式问答题的解题思路
基本方法:外显比较式问答题的特点是比较的范围具有确定性。解答时要认真审清比较对象比较项、限制条件,分析问答题要求与课本知识的关系,然后按设定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4内隐比较式问答题的解题方法
基本方法:解答此类内隐式比较问答题,关键是根据题意,比较对象做具体分析,自己设法确定比较项。如果是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的比较,比较项一般从背景、原因、过程、特点、结果、影响和性质等方面确定;如果是历史人物,比较项一般从所处时代、所处阶级、主要功绩、局限性、历史地位、影响评价等方面确定。
5比较项的确定方法
基本方法:属于历史人物概念的可分为国籍、时代、称谓、主要活动、评价等要素。属于历史事件概念的可分解为背景、时间、空间、主体、经过、意义等要素。属于历史现象概念的历史在诸因素与历史事件的诸因素基本相同,但要把经过改为主要内容或主要表现。属于历史制度概念的可分解为背景、时间、制定者、主要内容、评价等因素。属于历史革命的知识可分解为革命任务、组织与领导、斗争纲领、主力、方式、性质结果等因素。属于历史革命结果及影响的知识结构有包括进步性、局限性等。
6分析、评价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原因的解题思路
基本方法: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生产力因素,包括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改进,水利的兴修,天文历法的进步,劳动力的投入等;二是生产关系因素,包括新的生产方式的确立,土地政策的调整,农民起义对地主阶级的打击;三是上层建筑的因素,包括中央集权制度,重农抑商政策的保护与鼓励,宗教、文化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等,四是看对外关系与民族关系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五是看社会环境因素,国家是否统一与安定;六是地理条件的因素等。
7分析经济特征型问答题的解题方法
基本方法:分析经济特征要注意三点:其一,从复杂的经济现象中去揭示基本特征;其二,分析其特征形成的原因及影响;其三,揭示特征语言要精辟,高度概括,要源于教材、高于教材。
8历史问答题表述中的归纳概括方法
基本方法:归纳和概括历史知识的能力是两种不同的历史思维能力。归纳指将众多或零散的或反复出现的历史史实,按其同类梳理,使之由繁杂到简约、由纷乱到条理、有个性到共性的认识;概括是把具有相同属性的历史事物联合起来,形成带有规律性的、普遍性的道理。归纳是概括的前提。
9开放性问答题的答题方法
基本方法:解答开放性问答题必须明确:重要的不是持何种观点,而是能有理有据的论证自己的观点,即论证是否符合逻辑,是否严密,材料与观点是否统一,理由是否充足。因此,解答此类题目,首先要确定观点。
其次,要通过对史实的概括提炼,来充分支持观点,尽量少漏观点支持点。第三,要做到史论结合,有论有据。第四,论述要全面,如该题在肯定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指出消极作用,切忌绝对化。
10如何解答主观题中“说明了什么”类型的问题
基本方法:回答说明了什么,实际上是考查把握历史本质,揭示历史发展规律的能力。回答是可以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1)这种斗争的目的是什么?有何进步或倒退的作用?(2)这种斗争的失败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还是一种偶然?(3)如果是偶然,说明斗争的曲折复杂,而且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如果是必然则说明这种斗争的根本无法实现,是空想。
11分析历史事物、历史现象的背景
基本方法:历史背景是影响、预示事物发展趋向的客观条件,是对导致历史事件发生的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概括总结,这些因素可能是显现的,隐现的。
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历史因素方面:是否是历史发展的需要。现实因素:是否符合现实情况的需要。主观因素方面:是否是当事人主观愿望能够的需要。
12论述题的解答和史论结合的方法:
基本方法:回答论述题一般有三个步骤。第一、判断是非,表明自己的饿观点。第二,列举史实,说明自己的观点。在这一步当中有注意将母观点(即总的观点)分解成若干个子观点,用所掌握的史实进行论证。观点的展开要有层次性,做到由表及里,有浅入深,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而每个观点都要有史实的支撑,做到史论严密结合。第三,要适当小结,升华观点。解题中的史论结合,主要是指要有适当的史实作为立论的基础,要有鲜明的观点作为立论的导向;坚持“从历史中来,到历史中去”的原则。“从历史在中来”,就是从史实中提炼观点,“到历史中去”就是由观点驾驭史实,做到观点与史实的统一。
13怎样评价历史人物
基本方法:评价历史人物,实际上就是要评价其一生的功过是非。要正确评价一个历史人物,首先,必须全面把握其历史活动;其次,要按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把这些活动分为积极(或进步、功绩)和消极(或反动、过错)两方面,对于有些历史人物,其活动呈现明显阶段性,所以还要分阶段评价;第三,评价的标准和原则有:(1)生产力标准(2)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对历史发展的不同作用的唯物主义原则,不要夸大英雄人物的作用(3)阶级的观点(4)时代的观点,即要把历史人物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评价,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则肯定,反之则否定,同时注意不要用现代人的标准评价古人;(5)不要以偏概全(6)客观公正,不要带感情色彩(7)注意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学会分析历史事件***
如何分析历史事件呢?
分析历史事件应掌握4要素:原因、经过、结果、影响。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原因——经过——结果—影响的演变过程。
例如“鸦片战争”这一历史事件。高一《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第一章第一节第一目“鸦片战争前夕的中国和世界”和第二目“英国的鸦片走私和中国的禁烟运动”讲的是鸦片战争的原因;第一节第三目“鸦片战争的经过”讲的是鸦片战争的经过;第二节第一目“中英《南京条约》”和第二目“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讲的是鸦片战争的结果;第二节第三目“鸦片战争的影响”和第七节第一目“新思想萌发的原因”及第二目“新思想的萌发”讲的是鸦片战争的影响。
中日近代化改革之比较
--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原因
摘要:中日两国近代化进程起步相同,但结果迥异,其中原因很多。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是主要因素,***的因素一是不容忽视的,外部的列强对两国近代化进程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近二十年 中日 近代化 比较
19世纪60年代起,中日两国都开始了近代化改革的进程。这不是偶然的,两国都是在内忧外患的状况下而走上改革道路的。然而不同的是,日本通过明治维新逐步强大,中国屡次改革却没有使中国走向富强,反而加剧了列强的瓜分脚步。
日本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国家,大化改新中的全盘中化,明治维新中的全盘引进西方文化,将西方先进技术引进国内产业,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与国内天皇制相结合而成的具有本国特色的君主立宪制,使日本统一于以天皇为中心的统治阶级之下。
中日近代化比较研究是文化大革命后才广泛展开的,在近代中外关系研究中是取得成果最多的一块,近二十年来,不少学者对这一方面进行了大量论述。主要的论著有依田憙家著《近代日本与中国 日本的近代化--与中国的比较》《中日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近代日本的历史问题》等史学专著。论述的主要论文主要有,高旺著《晚清宪政改革与日本明治维新:政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分析》、田毅鹏著《中日现代化比较研究一百年》、董以山著《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刘越英著《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若干条件之比较研究》等。
一、改革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
在改革前,中日两国都面临着国内人民起义不断和外部列强侵略加剧。因此,两国近代化道路上都充满了激烈的斗争。但由于两国的传统以及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不同而又有所差异,并对近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近代前,对两国社会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传统的政治制度。改革前,中日两国都是封建专制的国家。日本的传统体制属于封建世袭领主制。在幕藩体制下,日本是一个松散的有多个藩地组成的国家,藩主有很大的自治权,可以说是地方自治;但是这些藩地有很强的天皇中心观念,这使得明治政府的中央集权体制相对简单得建立起来。与日本不同的是,中国属于集权官僚型的政体,权利集中于皇帝一人,官僚机构庞大,民间难以形成类似明治维新中的各种社会势力,政权的社会基础难以扩大,改革的道路必将曲折。日本政府统治阶层面临人民斗争不断。30年代大规模的农民暴动此起彼伏,加上藩主的自治权大,促成了后来的强藩改革,这些小规模的改革也为明治维新培养了一批有实践经验的领导者。
幕藩体制下等级森严,被统治阶级受着本国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的双重压迫,日本农民阶级的反封建反侵略斗争高涨,成为明治维新成功的最根本动力。这一系列的反抗,使本身已经危机重重的统治秩序更加不稳定。
中日两国都是“后发型”现代化,但日本“后发”的同时又是“外生”的,有学者认为日本实现较彻底改革的关键是立志推进现代化的***掌握了国家实际的政治权力,能将传统政治领导转化为具有现代化倾向的政治领导,并维持领导集团内部的高度团结。[高旺:《晚清宪政改革与日本明治维新:政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分析》求索,2001.5]
日本在幕府时代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天皇并无实权,幕府末期,掌握实权的幕府统治者又不得人心,在对内对外的政策上引起了国内人民的不满,出现了统治危机。这使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得以发动并成功。无实权的天皇和下层资产阶级可以联合以夺取实权,下层的资产者可以利用天皇的名义去反对幕府统治者,这些条件在中国是没有的。[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1995.1〕在“尊王”的口号下,各阶层很自然得都拥戴天皇,使天皇在实际上取得了统治权。
中国的清末宪政只是一场统治阶层的自救运动,其目标不是改变落后面貌,而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清政府发布的政令都流于书面,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戊戌变法虽然有涉及政体方面,但光绪皇帝没有实权,他颁布的诏书对各地官员没有约束力,得不到实行;维新派没有注意到发动群众,改革仅局限于部分知识分子阶层,没有像明治维新那样强大的基础力量,康梁等人提出的改革措施很少涉及农民阶级的切身利益。
日本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较早,试图组织商品生产或商品流通的现象,主要只是在江户时代的初期才能见到,到了幕府末年,无论是幕府还是诸藩,都承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现实。中国传统的经济观主要以刘锡鸿为中心,他提出“农务久安”的观点,反对发展工商业,其主要观点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强化对农民的封建剥削,为防止封建社会瓦解而极力反对采用新的交通手段去促进商品流通,阻止工商业的发展。
日本建立了统一的国内市场,以次为背景商业资本也获得长足发展,并为求得利润的扩大而重视海外贸易,到了幕府末年出现了贸易振兴论和商品立国论等思想。随着传统的经济观逐步崩溃,中国的传统经济观在经历了林则徐、魏源等人之后也有所动摇,但是始终不能像日本那样彻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封建的自然经济观仍然占统治地位。[依田憙家:《中日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1月)第233、240-241、252页〕
中国戊戌变法时期与幕府末年经济水平相当,当时中国已经拥有一些正规的资本主义企业,而幕府时期的“日本资本主义还处于它的前身阶段--商业高利贷资产阶级的阶段”,然而这个阶级却“成了维新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吴嘉延:《戊戌与明治时期的中日维新运动之比较》世界历史,1987.4]中国农村自然经济接替过程缓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强大的抵制力量,日本幕府的商品资本却冲破樊篱,侵占了生产领域。不像中国的商业资本停留在奢侈性消费,日本商业资本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大生产,促使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转化。中国商业分散,且规模小,多与农业生产和家庭副业结合起来,成为资本主义资金积累的障碍。
中国洋务运动在国家出资兴办近代企业后,实行垄断经营,排斥商人投资新式企业,而明治维新时期,政府不但引进技术,而且鼓励和支持私人资本的经营。
二、传统和改革派的态度
从传统文化及改革派对外来文化的态度来看,中日两国也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由于曾经有过极其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化历史,统治者素以天朝上国自居,视外国为“夷”,加上长期的出超,使统治者一直以为中国无所不有,甚至资方的富裕也以来于中国。观念上的自大,一直束缚着统治阶层,改变现存的体制是难上加难。郭沫若曾指出:“中国固有文化的负担太重了,资本主义以前的文化,年代太久,至少有3000年,所以对过去的文化怀着一种崇敬,对新的文化发生抵触,往往视欧美文化为夷狄之邦。在资本主义以前的中国文化诚然是光辉的,但就因为太有光辉,在变革时期便不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日本虽然有它的固有文化,有外国传来的文化,但细的说来,日本的负担没有中国那样重,所以便走得快些。”
日本民族具有吸收外来文化的传统。日本曾有过三次学习外来文化的高潮:一次是古代有选择地吸收我国古代文化、技术和政治制度,却没有完全“汉化”;一次是近代向西方学习,从中吸收和引进了近代文化思想与科技,但并没有完全“西化”;一次是二战后全面引进和吸收以美国文化思想和科技、制度为代表的现代西方文化和科技,但仍然未“美化”。[袁艳、胡汉昌:《中日近代化之制度模仿比较》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版),2004.vol57〕过去,日本一直都是以中国为师的,同时也从朝鲜、印度学到不少东西,幕府时期虽然实行锁国政策,但仍从荷兰等国学到一些新知识,并形成了要求革新的“兰学”派,兰学家们主张学习西方制度的理论成了明治维新的舆论准备。[刘越英:《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若干条件之比较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3.11]
1840年鸦片战争中,中国为英国所败,1853年,美国佩理舰队打开了日本大门,日班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一直被日本人作为楷模的中国居然被西洋的船坚炮利所破,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先进文化伴随这殖民主义在古老的中国面前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廖丹青《试论近代中日两国向西方学习的差异》]自此,日本走上了学习西方的道路,西方先进的军事科技技术迅速被幕府和诸藩所引进。19世纪40年代后,西方的政治制度开始为日本关注,并逐步引进吸收。
两国的文化传统对近代化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西方诸国经历了工业革命进入工业文明时代时,中日等国东方国家要从封建时代过渡到资本主义时代的唯一途径进是吸收西方文化。因此,对西方文化吸取的方式,吸取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两国的现代化进程。
从中日两国吸收西方文化的历程来看,日本大致经理了“南蛮时期”(1543-1639);“锁国时期”(1639-1720);“兰学时期”(1720-1861);“洋学时期”(1861-年以后)四个时期。这四个时期是日本向西方学习层层推进的进程,其文化一步步西化,国内各阶层都或多或少地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从16世纪四十年代开始,西方殖民者陆续来到日本,把西方的武器、消费品、文化传到日本,日本西海岸的一些封建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引进西方的新科技,发展对外贸易,扩大自己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于是西方问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侵入日本社会的土壤之中,日本的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在与西方文明的接触中打开了自己的眼界,热心学习传入日本的西方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而中国只出现过向西方学习的高潮,而高潮之外的时期出现了文化学习的中断。[田毅鹏:《鸦片战争前后中日世界史地研究比较论》,《社会科学辑刊》1993第3辑]因此,中国学习西方文化不连续而且不系统,受到影响的阶层也基本上局限于知识分子阶层。统治者由于传统的文化观,对西方较为“漠视”,而下层人民往往对统治者有盲从的习惯,对后来的历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阻碍。在吸收西洋文化的形态上,日本是“全面摄取型”,中国则是属于“部分摄取型”,日本的“和魂洋才”与中国的“中体西用”,在坚持传统、学习西方上是相同的。但“和魂”强调的是精神上的“民族性”,而“中体”所体现的是封建制度,这也就限制了两国所能学习的内容。同样的形式大却导致了完全不同的结果。[田毅鹏:《中日现代化比较研究一百年》世界历史,2001.3]
三、改革中的比较
在19世纪后办期,中日两国都大力推进了工业化政策。但其结果是,日本在90年代确立了资本主义,20世纪初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而中国在同一时期却未能建立资本主义,进而在欧美和日本帝国主义的发展面前,增强了其半殖民地的程度。[依田憙家:《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1]
19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近代化文明中的制度、精神越来越成为日本人关注的对象。学习西方政治、经济政策、人文社会学说的倾向也日益增强。到了明治变革时期,日本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表现出从物质、制度、精神各阶层全面吸收西方。在政治方面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内阁制,由在国会里获得多数票的政党组成内阁;经济上建立西方现代化的银行制度,引进西方的工厂和企业制度;军事上,政府聘请德国陆军教官来教导日本军队,军队从原来的属于割地贵族变成属于国家;教育方面推行了西方的义务教育制度。[袁艳、胡汉昌:《中日近代之制度模仿比较》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年,vol57]
从19世纪60年代起,中国的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宪政等改革也从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对封建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推动中国近代化进程上起了一顶的积极作用。然而最终都归于失败。
(一)政治方面
明治维新时期政治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制定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制定宪法的核心人物依藤博文在1888年(明治二十一年)的枢密院会议上说:“创立宪法的精神,第一是限制君权,第二是保护臣民的权利。”明治宪法规定大臣的任免权、对外缔约权、宣战、媾和、议会的开闭幕和解散权归天皇,但同时又规定天皇的权限要由国务大臣辅佐实施;规定统帅权归天皇,但“军人敕谕”中说:“朕统帅兵马大权,但其司掌委之臣下。”由此可见,明治宪法中相当强调“限君权”。在这样的明知体制下,操纵这一体制的元老们借助于天皇的权威逐步形成了后来的军部独裁。[依田憙家:《近代日本的历史问题》]加强中央集权。
1868年3月,新成立的天皇政府发表了《五条御誓文》,阐明了新政府的基本方针,表明了“天皇亲政”和“广兴议会,万机决于公论”的大政方针。[王金林:《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太政官制和内阁制的确立》世界史,1999.5]同年闰4月又公布了《政体书》,整顿和充实了政府组织,确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此后又通过建立常备军和警察制度进行了军事改革和警察治安制度的改革。通过“奉还版籍”和废藩置县铲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完成了建立现代资产阶级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任务。同时明治政府通过颁布“征兵令”和实行“佚禄处分”等措施把旧有的饿剥削转变成新型资产阶级和新式地主。1885年起,政府又实行了内阁制,第二年开始设国会,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君主立宪的国家制度,完成了政治制度领域的改革。[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1995.1]
与明治维新相比,同样是由一个皇帝领导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问题的戊戌变法却走向失败。在政治方面,中国维新派提出了开言路、兴民权、裁撤臃肿机构,以及在百日维新之前作为运动先声所提出的反对签订不平等条约等等,所涉及的都显然不是社会生活的个别问题或枝节问题,而是重大政治问题。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知识分子精英们,簇拥着光绪皇帝在政坛上兴云布雨,以期达到运动的目的,而日本则是得到武士支持的长州、萨摩二藩以及一些有识之士,把天皇推到历史前沿,以实现自身的抱负。[孙光礼:《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的比较研究》,世界史,1998.5]
两国在同样走过了围绕皇帝、发布政令之后,由“同途”走上了“殊归”。
(二)经济方面
经济改革是政治改革及其它一系列改革的基础。经济状况与社会稳定有着直接联系,中日两国在近代化改革中都涉及到了经济,但是由于两国改革的目的不同,引起的社会反响和结果也不相同。
明治维新是一场大规模流血的暴力革命,而不是和平改良;通过战争,扫除了腐朽势力,日本才得以全新的面貌励精图治,奋发求强。对比之下,中国的洋务运动是通过太平天国战争,改组了清统治集团后,进行的经济方面慢步调整的改革。[罗肇前:《中日两国近代化殊途原因》,史学月刊2001.6]
明治政府在经济方面首先改革了土地制度。1870年明治政府提出了田租改革方案,接解除了幕府规定的土地永世不得买卖的禁令,推行了新的有利于政府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货币地租制度。在工商业方面,明治政府成立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直接扶植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措施,成立了国家银行,创办了国营企业,扶植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使日本的工商业得以迅速发展起来。[董以山:《中国洋务运动与日本明治维新之比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1995.1]
洋务派首先创办的是军事工业,而不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之后创办的民用工业其目的也不是单纯为了“求富”,而是为军事工业服务的。因此,得不到广大人民的赞同。洋务派的改革几乎没有涉及到工商业,也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创办的企业多为官办或官督商办,实际经营权都在官府手里,且生产不计成本利益,导致官员腐败贪污成风,最终洋务派的改革消沉下去。
(三)军事方面
近代化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建立新式的军队,掌握了武装才是巩固政权的最有力手段。甲午战争是中日近代化改革以来第一次大规模交锋,两国军备不相上下,但是由于 中国军制建设不如日本完善,致使官兵素质、指挥系统、舰队作战能力逊于日本,最终导致了甲午战争中国的惨败。这不得不对中日两国军事制度及其形成作分析比较。
明治政府成立之后,在军制上作了重大调整。军政制度方面,将海域划分为若干海军区,并颁布条例规定了镇守府指责,完善了海军组织体制;舰队编制方面根据作战能力和任务来划分,以最大限度发挥海军作战能力。中国洋务运动中虽然建立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海军力量,但力量过于分散,各省督抚的抗命使海军衙门形同虚设。[姚锦祥:《十九世纪中晚期中日两国近代海军军制之比较》,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1]
武器装备上,日本政府比较注重实战,从炮火和速度上着眼编制,在训练中制定了《军人敕谕》,规定了必须遵守“忠节”、“礼仪”、“勇武”、“信义”和“质朴”五德,要求士兵一切行动唯天皇是从。并且,日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兵役制度,给了志愿兵种种照顾,既保证了充足的兵源,又提高了海军士兵的素质。相对来说,清政府海军装备在实力上很强,但只知装配不知活用,再加上恤奉制度不完善,训练上军纪废弛,导致舰队实力上的下降。
两国海军建设内容大致相同,但成效迥异,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两国的社会制度不同。日本经过明治维新已经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层要求改革建立新式军队,而中国的洋务运动之所以建立海军完全是依赖封建皇帝的“恩准”,其次,两国建立海军的目的不同,同时也导致了建设纲领的不同。日本建立海军完全是为了求强,发展对外贸易和对外扩张;洋务派形式海军的建立则是为了维护旧式政权的统治,因此在更新完善上不能同日本相比。黄海海战后镇远舰枪炮官曹嘉祥、守备饶鸣衢总结道:“既设海军,必全按西法,庶足以御外侮,西人创立海军多年,其中利弊,著书立说,无微不至。我国海军章程与泰西不同,缘为我国朝制所限,所以难而尽仿,所以难而操胜算也。”[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册,第400页]
(四)教育方面
19世纪60年代,两国在内外交困中分别以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为契机启动了近代化教育的巨轮。日本在明治时期的40多年里不断更新教育制度,并由此建立了一套强有力的教育系统;而中国虽然前有洋务运动后有戊戌变法先后对教育进行改革,但始终没能彻底改变封建的教育制度。
在日本,明治维新成功之后,政府把教育作为文明开化政策的重心,并派考察团到欧美各国学习考察,有力得推动了改革。1871年废藩置县刚结束,明知政府立即设立了文省声,统辖全国的教育事业,第二年又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正式开始改革。1879年又以《教育令》取代《学制》,1880年的《改正教育令》又对《教育令》作了修改。为了维护新建立的近代天皇制,1890年以天皇的名义颁布《教育敕语》。除此之外为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在资金投入上也不遗余力,在经费的筹集和投入上采取了强制性和保护性的措施,教育经费的来源有了充分的保障;不但中央拨款,民间的赞助也成为学校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何桂端:《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时期中日教育改革比较研究》,哈尔滨学院学报,2003.6]
而在中国,洋务派虽然也很重视教育改革,设立了外国语学堂、军事学堂和技术学堂等30多所学校,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学制来对教育进行管理,并且,改革是在西太后的“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可能初级封建专制及其相关联的封建教育制度,改革流于形式,新式学堂没有得到发展。
戊戌变法中康有为、梁启超等人虽然一次又一次得上书要求进行教育改革,但他们他出的教育措施只局限于知识分子,没有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政府对教育改革也不够重视,兴办的新式学堂大多夭折。
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后,为了改变日本的落后状态,维护国家和民族的独立,发展资本主义,明治政府采取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吸收方式,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推行了西方的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与此相比,中国则是伴随着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片面、孤立地吸收,在不同时期所吸收的西方文化是割裂的,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整体,加上受到当时种种政治力量的牵制和阻碍,致使中国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政治体制和落后状态。
四、人物及思想
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历史进程的影响特别突出,中日两国近代化道路上所出现的人物或类似落迥异,存在着解很大的可比性。
中日两国改革中的领导阶层具有很多不同点,这也是两国改革朝着不同方向发展的重要原因。
首先,是有无统一并且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明治维新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的;中国的洋务运动却始终缺乏有力的规划和领导,戊戌变法的领导者是被几个知识分子 拥护的没有经验没有实权的皇帝。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成功地实现了领导核心的转换,将政治权力集中于以明治天皇为首的具有改革开放的下级武士的手中。[高旺:《晚清宪政改革与日本明治维新:政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分析》,求索,2001.5]他们相信即使现代化以为着丧失他们的特权也是值得向往的。因此,国家政权掌握在下层武士手中,对改革是相当有利的。明治维新是一种国家的行为,自始至终贯穿着国家政权的权威。[何明良:《浅论中国洋务运动与明治维新的差异性》,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1.12]洋务运动时期虽然名义上有清政府的各项政令及总理衙门的管理,但实际上只是李鸿章等人在地方上的各自为政,兴办“洋务”,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力量分散,难以对清政府的统治构成威胁;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戊戌变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作了大量的宣传,使维新思潮传播开来,但由于反动势力强大,光绪皇帝及康梁等人对于慈禧太后为首的的顽固势力所发动的政变无能为力。
清末宪政改革中,政治领导集团并没有彻底现代化的决心和勇气,在改革上就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在内忧外患必须改革,另一方面又必须巩固原有的体制,以至于难以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本身的能力和经验也有很大的差异。
明治维新***同藩主有较密切的联系,对藩内政治改革也有较多的发言权,同时又比较了解下层武士的动向;在参与藩镇改革中比较巩固得掌握了藩内实权,积累了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明治维新的主要***的政治谋略和行政才干是戊戌变法***所不能比的,他们善于利用形势,维新前,矛头直指幕府,争取和利用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平民乃至农民的武装。维新成功后,对封建贵族采取赎买政策,显著减少了封建阶级的反抗激烈程度,保证了实施改革所必须的政治安定局面。对西方有进一步的了解,从1871年到1873年,明知政府曾派改革派大臣木户孝允等人组成考察团到欧美各国考察。[方雪利:《近代日本和中国社会变革一成一败原因浅析》,吕梁高等专科学院学报,2005.2]
相对来说,戊戌变法人物则缺少谋略。他们不注意团结社会各种势力,以减轻维新的阻力。在维新运动初期,对实力最强的李鸿章派系加以排斥。在处理翁同合问题上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至于同民众运动的联系就更谈不上了。中国维新派对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对封建势力的反动性也缺乏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心里准备,在顽固势力发动的无须政变时,大多没有勇气面对而到处寻求庇护。在策略上,没有条理,维新短短的103天中,上书无数,,内部分轻重缓急,并且几乎没有一条能够扎实贯彻下去的。[刘越英:《明治维新与戊戌变法若干条件之比较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3.11]作为书斋型的改革派,康梁等人没有到国外做系统考察的经历,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发动维新,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洋务运动的领导者,如李鸿章、张之洞等,本身就是封建官僚,虽然学习西方,但引进的只有技术,不可能初级封建统治,各派系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又不断斗争,削弱了改革的力量,最终免不了失败。
再次,***人的对比。
佐久间象山和魏源。两人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同,所持观点也有所不同,佐久间象山认识到了研究自然科学的重要性,形成了与传统儒学相抵触的思想;而魏源始终认为“师夷长技”,信奉“器变道不变”,没有吸收西方近代科学精神和理性思想。
吉田阴松和康有为。他们都是西方近代思想的传播者和改革者。吉田久经政治风浪的考验,富于大无畏的精神,他以他的声明实践了“由当杀身成仁”的誓言,并影响他的学生继续战斗。中国的维新派也富于献身精神,但一旦事到临头,惟有“大众痛哭不成声”,戊戌政变后,康有为到处寻求庇护以保其身,无一人挺身而出收拾残局。[吴嘉延:《戊戌与明治时期中日维新运动之比较》,世界历史,1987.4]
明治天皇与慈禧太后。明治天皇学习新知识,对当时社会形势有相当的了解,具有改革精神,大力推行明治维新运动,终于实现了日本的近代化。而慈禧太后却相形见绌,作为封建旧势力的代表,所希望的只是如何巩固自己的势力,维护封建专制,因循守旧,排斥西方近代思想,根本不可能推动中国近代化顺利实现。[姜铎:《慈禧与洋务运动》,历史研究,1991.4]
福泽谕吉和梁启超。他们分别是中日两国近代化思想的启蒙,并对本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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