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失事的生命值多少钱?所有航空公司都必须支付更多

2024-10-23 07:00来源:本站编辑

国际民航组织(ICAO)对死亡、受伤、延误、行李和货物问题设定了新的责任限额,旅客将有资格获得更高的国际航班赔偿。

这意味着航空公司必须为航班上的死亡或“身体伤害”支付至少33.5万美元,这是今年晚些时候生效的赔偿水平审查的结果。

虽然《蒙特利尔公约》国际协定规定了责任限额,但如果法院作出不利于航空公司的裁决,则对乘客受伤或死亡的责任没有财务限制。

超过规定的限额,航空公司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疏忽或其他过错来为自己辩护。

国际民航组织对重伤的定义包括住院48小时以上、骨折、严重出血性撕裂伤、内脏器官损伤、身体烧伤面积超过5%、经证实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或辐射。

该组织已告知包括新西兰在内的140个成员国,限额将根据公约内置的5年审查机制提高,以调整通胀。限制死亡和严重伤害增长了16%。

新西兰航空公司在其网站上表示,任何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必须在飞机到达之日起两年内提起,或者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起两年内提起。

责任限额以“特别提款权”(sdr)表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定义的一种单位。本月一份SDR价值2.20新西兰元。

新公司发明限制是:

  • 死亡或人身伤害限额将从128 821个特别提款权增加到151880个特别提款权(a)大约33.5万美元——2003年最初是10万sdr)。
  • 客运延误将由5346特别提款权上升至6303特别提款权。
  • 行李的破坏、丢失、损坏或延误将从1288 sdr增加到1519 sdr。
  • 货物的破坏、丢失、损坏或延误将从每公斤22特别提款权增加到26特别提款权布特35美元)

新西兰消费者协会的研究和宣传代理负责人杰西卡·沃克说,由于新西兰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这些新的限制对国际游客来说是个好消息。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使公约生效,目的地也必须是公约的缔约国。话虽如此,新西兰人要去的很多国家都是它的成员国。”

Carter Capner Law的主管Peter Carter说,在航空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限赔偿继续适用于已证实的损失范围。

从12月28日起,如果航空公司没有过错,那么增加的一级限制将使受伤的航空公司乘客受益。

Carter说,在此之前发生事故的乘客目前的索赔受现有的一级限制,他代表今年乘坐两次航班的乘客。

卡特认为,今年3月从悉尼飞往奥克兰的LATAM LA800航班上受伤的乘客,以及今年5月新加坡航空公司SQ321湍流事件都不属于一级限制,“因为在这两起事故中,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都对各自的事故负有重大责任。”

去年发生空难的几率降至5年平均水平以下,航空公司创下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安全成绩。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数据显示,2023年没有发生涉及客机的船体损失或致命事故。

然而,去年1月,一架飞机在尼泊尔坠毁,造成72人死亡,这是一起涉及涡轮螺旋桨飞机的致命事故。

死亡风险从2022年的0.11和2019-2023年的0.11提高到2023年的0.03。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表示,在这种安全水平下,一个人平均每天乘坐飞机103239年才会发生一次致命事故。

除了责任限制外,国际民航组织的系统还允许使用电子机票和航空运单,大大减少了航空公司的文书工作和运营成本。

格兰特·布拉德利自1993年以来一直在《先驱报》工作。他是《经济先驱报》的副主编,负责报道航空和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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