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告诉法庭,如果董事们不同意SRC的指示,他们可以自由离开

2024-10-24 16:00来源:本站编辑

吉隆坡:高等法院审理,任何不同意SRC国际有限公司方向的公司董事都可以自由离开公司。

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董事长丹斯里莫哈末巴基沙列(Tan Sri Mohd Bakke Salleh)就是这样做的,他于2009年从主权财富基金辞职,以示抗议。

“如果你是董事会成员之一,你不同意公司的任何决定,或者你认为是政府的指示,那么你可以自由地从公司辞职。我在假设最坏的情况,”他说。

据报道,一马公司贪污案的证人莫哈德·巴基作证说,他在怀疑该公司的运营出现问题后离开了该公司。

在SRC对纳吉布和前首席执行官Nik Faisal Ariff Kamil提起的诉讼听证会上,纳吉布在律师拿督Gurdial Singh Nijar的盘问下出庭。拿督Gurdial Singh Nijar是第三方答辩人和SRC前董事拿督Suboh Md Yassin的代表。

Gurdial询问纳吉关于从SRC转移20亿令吉的事情,以及他对董事应如何根据指示行事的期望,据称纳吉作为SRC的唯一股东已经开绿灯。

纳吉布表示,这些投资必须是迫在眉睫的,才能进行转移。

纳吉布说,那些不同意公司意见的人本可以辞职,或者与他会面,表达他们的抗议。

“听着,我不同意你让我们做的事。这件事有进一步讨论和决定的基础。

他说:“作为总理,我不会做任何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因为我在宪法下宣誓过。”

在新管理层的领导下,SRC于2021年5月提起法律诉讼,指控纳吉布违反信任、滥用权力、挪用公司资金并从中个人受益。

它将纳吉布及其前董事Suboh, Mohammed Azhar Osman Khairuddin, Nik Faisal,拿督Che Abdullah @ Rashidi Che Omar,拿督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和丹斯里Ismee Ismail命名为诉讼。

然而,后来,它从诉讼中删除了六个人的名字,并保留了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作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此外,纳吉布还将上述SRC国际的前董事作为诉讼的第三方被告。

该公司正在寻求损害赔偿、利息、诉讼费,并要求法院宣布纳吉布因违反职责和信任而对公司的损失负责,并要求纳吉布赔偿公司遭受的11.8亿美元损失。

它还要求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分别赔偿1.2亿美元和200万美元,罪名是欺诈性地违反受托责任和违反信托。

法官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的审判将于周四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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